陈蕊的散文
作者简介:陈蕊,女,70后,安徽寿县人,好读书。对文字有着天生痴迷,忙碌之余涂鸦一二,偶有作品散见报刊与网文合集。 《人淡如菊》 是的,已是百花开后的深秋了呢。 而那些野生的菊,该是开的正浓的时候吧? 小时候,每到秋季,家乡野田地里,星星点点开的都是野菊,或淡蓝、或浅白,小小的蕊、细细的瓣,淡淡的香,一朵朵就那样,不择栖地,在旷野的任一处,在秋风中,一如既往的开着。 看着,真令人欢喜。 野菊,从来不赶春天的热闹。 那些春日里的花,开的终究有着各自的媚态。春,注定不是野菊的季节。在那样的繁花似锦的春里,野菊只兀自的葱郁着,闲闲的静看百花争奇,冷眼旁观万红斗艳。 人说,开到荼蘼花事了。 而野菊却是开在了荼蘼之后。独对秋凉,寂寂绽放,开的是那样的不管不顾,那样的自我。远离人间春暖,远离盛夏喧嚣,从秋凉,直开到初冬,怡然自芳,闲散而随意。 一个秋季的萧瑟,被野菊晕开,在满目的枯黄里,整个旷野被野菊抹上了一层明亮,让季节不再肃杀。野菊就那么一朵一朵,缓缓的开满整个陌上。以野生的姿态,独自开在秋的光阴里! 野生的,带着自然,又带着点桀骜,听着就有了风骨。傲傲然的开出距离,开出与其他花之间不可缩短的距离。 当然也会枯萎,而枯萎亦有它自己的姿态。可以老去,但绝不零落,那一直的美好怎可一片片凋零?就那么抱香枝上,以凛然的姿态。枯了也要有枯了的美,枯的蕊仍然有着盈袖的冷香。 孑然与荒凉之上,野菊更像个隐士,独拥内心力量和温度,孤独而不寂寞。 秋水长天里在枝头孑然独舞,这是野菊的孤高。 陶翁爱的也该是菊的这份淡泊孤绝吧?结庐人境,东篱植菊,身处自然之中, 耳无车马之喧,心远地偏中的真意,也只有他和他的菊能够知晓了。 世人也都爱说“人淡如菊”。淡如菊的人,还不该是陶翁之类。陶翁渊明游宦生涯几度出仕又几度辞官归家,动荡于仕与耕之间十余年,最终才看透官宦生活,解印辞官,正式归隐。隐,并不是初衷! 淡如菊的人,也不是那些没落文人,当荣华难以得到,当富贵渐渐远离,仕途坎坷,失望至极时,才不得不躲开喧嚣,做起隐士,眼不见心不烦,是对自己远离了名利的不甘。 淡如菊的人,更不是鲁迅笔下的“登仕,是啖饭之道;归隐,也是啖饭之道”的那种隐士。终南山中那五千多位来自全国各地的现代隐士,隐居山谷,告别一切人际关系,过着一箪食、一瓢饮的生活,吸引了美国作家比尔·波特亲自来到中国寻找隐士,并写成《空谷幽兰》一书,惹得许多驴友趋之若鹜前往钟南山寻访隐者足迹,当地甚至还衍生出一种隐士经济,为隐者一叹。 淡如菊的人,他们本该就有着一颗赤子之心,一颗寄情山水、崇尚自然的心,穿越红尘俗世,在最世俗的人间,坦然面对喧嚣,在离红尘最近的地方与自己独处,自得其乐,追求内心的自由,坚守自我。 人淡如菊,菊,肯定不是在主人的篱笆旁等待观赏采摘的东篱菊。而是那株最野生的菊,这野生的菊,不允许人工移植,一开始就在那里,而且一直都在,从开始到后来。在旷野里站成最简单的姿态,掬一缕秋风、栖一片白云,就那样从容的、淡然的、素素的开着,把所有的繁芜开成最简单的美好。他们不会为了你能驻足而欢愉,更不会因了你熟视无睹而凋零。 这人淡如菊,可真是一种奢望。更是一种遥不可及。 真能把自己活成一朵菊,一朵野菊,才真是好。 《我的城》 到如今,依然清晰的记得当年大学毕业选择回城时的毅然决然,对于同学们的南下北上亦没有一丝羡慕。 说是因为一个人,恋上一座城,多少有点矫揉。年幼的的弟妹、日渐老去的父母,都是牵挂,总觉得离他们近了,离孝道也近了。 我所居的城,不大,城内纵横四条小街,步行,一个小时可以走个来回,小到一眼可以望穿,城内的人们世代过着平静而安逸的生活。大学毕业古城敞开怀抱无条件的接纳了我,自己亦欣然融入这份平静和安逸。在最深的红尘里,安心当一个邻家女子,过起了最不起眼的寻常日子。 每天会起个大早,来到菜市,从不问价,看到想买的菜,拿起递给摊主,然后交钱走人,干净利索,经常买菜归家会被爱人问菜价问到瞠目结舌,才知道自己确实不是个生活好手。那天在菜场称好菜后,在包里翻找着零钱,这时卖菜大婶很客气的说,别找了,不要了,我都注意了你从来买菜不问价的,对那些喜欢讨价返价的我可是一分钱都不会少要的。原以为一买一卖间,无需掺杂太多情感。可以忽略不计的零头,一份很浅很浅的温情,这是古城市井小人物的纯朴。 也会在端午节挤在大婶堆里去挑拣那把最新鲜的艾草,满大街的找寻去年卖手工香荷包的老大娘,70多岁了每年都会缝制各色香荷包,街角一隅,放只小板凳,摆个地摊,边做边卖,安静守候,五颜六色的零碎锦、缎、花布头,包上古城特有的香草,做出各种小动物、蔬菜,去年买了辣椒西红柿手链,大红大绿的搭配,夸张的喜庆。今年挑了一个大大的“心”,独特的浓郁香味,深深的节日的记忆,大娘的小荷包凝固了古城端午的大美。 说到美,向来素衣懒成妆的自己,偶尔也会逛逛城里屈指可数的那几间旗袍店,东街有个“衣奴”,喜欢那里的旗袍,或艳丽逼人、或清淡雅致,试穿起来有种时间的穿越感,典雅韵味和古城的青砖小巷很搭,买了件水墨江南的旗袍裙,穿了几水,感觉有点大,于是送去修改,由于太忙老板顾不上弄,去了几趟还没改好,每一次老板娘脸上的歉笑都会多加一分,而在我,却是一点都不急的,乐的时间再拉长一点,每次看着布料的花团锦簇,满心的欢喜。总会想起《乐府雅词》里的九张机,“一张机,采桑陌上试春衣,风晴日暖慵无力,桃花枝上,啼莺燕语,不肯放人归……” 乐府里的的锦,织来织去、织的是织女的凄婉绵丽,一条丝把红花、绿叶,柔枝紧紧地串连,“从头到底,将心萦系”的缠绵纠结,多少有点不食尘世烟火,而我一介俗女则更喜烟火寥落的人间温暖。 当然,不管是古乐府诗里的哀怨悱恻,还是“衣奴”店里的愉悦试穿,一样都是生活。 无事,喜欢行走在古城街尾巷弄,一个人静静地,随意地,走着,看着。那曾经的四朝古都、曾经的寿州州署、曾经的状元府邸,如今都成了寻常巷陌,所有的曾经的繁华都留在了昔日。而报恩寺里的千年银杏、黉学碑廊里的隽秀镌刻、宾阳楼里的啸天赑屃,千百年来细数光阴,轻述往事缥缈。 古城最美的还是黄昏,走在满是车辙深痕的青石板路上,看远山如黛,暮霭中的古城楼,翘角飞檐,梁柱阁窗,肃穆中透着古朴与厚重,瓮城墙砖上依稀可见的“建康许都统造”字样,亦让古城历史有迹可循,多年来,桑田沧海间多少历史变迁,而它一直都在,方寸间,独看尘世星转斗移。城墙砖石缝里,一株野草正疯长。曾经的一粒种子,把自己交给了风,流浪。突然地有一天倦了,停住,泊了下来,有没有泥土也无所谓,石块亦能给自己最踏实的拥抱。扎根、生长,餐风露宿、嫩绿摇曳,半空中的生长,和石一起与清风明月亲近。 古城,夏的夜是鲜活的。临水护栏边,广场,草坪,人们丢下了家长里短,一齐涌向这里。一场夜的狂欢正式开始。这边人们带着笑,散步,聊天;那边老老少少,跟着音乐,早已扭着跳起;不远几处的民间乐团,围成几圈,纵情的吹拉弹唱,演者没有彩妆,却也是入情入境,拉开了嗓门,全然忘我的进入故事里,不管唱得好与不好,只管声音能不能赛过那喧天的锣鼓声。而身边锣鼓队的表演则引来了更多人的驻足围观,直至月升,鼓者观者皆不肯散去。 过了十五的月,有了弦的影子,一直喜欢弦月,只在深夜里悄然消瘦,一点一点缺下去,给人一种绝望的美,而接着又自会由弦渐圆,一日日充盈起来。就像生活,不管怎样,最终总会捧给你一轮满月。而这轮照过秦陵、汉阙,如今又照到古城的明月,默守着古城、默守着你我,清辉中更显古朴和典雅,月下古城,灯一家接着一家扑朔迷离的亮着,每盏灯火都有着一个属于它自己的故事,古城和这些故事一起演绎着悲与欢,离与合。 古城过日子,无需更多惊艳,在柴米油盐的琐碎里,度着最寻常不过的光阴。走过街头,走过巷尾,走过可以丈量的方寸古城,走过烟火的人生,且思且行且寻,不丢初心。 《父亲的远方》 父亲,今年69,已年近古稀。 父亲,一辈子延续着祖上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生活,辛苦劳作在那片生他养他的土地上,没有离开过。 父亲很小的时候,爹爹奶奶便去世了,没了父母,父亲他们兄妹六个,不得不来到叔叔家跟着叔叔婶婶过,而父亲上了不到两年的小学也不得不中断了。 后来,父亲最小的弟弟,也被离家一百多里,远在矿上当工人的亲戚给领养走了。那天,父亲看着亲戚拉着弟弟的手一步步离开村子,慢慢走远,父亲的目光也被拉扯的很远,很远。 父亲这辈子最接近远方的一次,是在他年轻的时候,那时正是当兵最光荣的年代,部队来地方验兵,刚20出头的父亲瞒着叔叔婶婶偷偷去应征,顺利通过了考核。 通知下来那天,望着屋内叔叔家大大小小的女孩,再望望屋外那一望无际的农田,父亲默默扛起锄头,来到田里,一个锄头下去抛出一个深坑,父亲很无奈的把自己的梦想连同对远方的渴望一起埋在了土里。 留下来的父亲,和哥哥们一起帮叔叔种着庄稼。这一种就是60多年。 父亲庄稼种的好在村里是出了名的。父亲一丝不苟的侍弄着他的庄稼,整理田地,施肥犁耙,播种收割,一年又一年,一茬又一茬,父亲在这片土地上,一刀一刀同时收割着自己的人生。 记忆里,父亲每天总是起得很早,整理好要用的农具后,父亲就会来到屋外,在满天繁星里等着东方泛白,这时父亲的目光就会一直望向很远很远的地方,好像要穿透这黎明前的黑暗看到点什么,这时我们和母亲都不知道父亲在看什么。 父亲不忙的时候,也不喜欢待在屋里,他总是会扛着一把大锹,在田埂上走着,补补田漏,拔拔杂草,更多时候他什么都不干,就是一块田一块田的溜达,看着那些庄稼慢慢成长。 小时候特别喜欢看父亲下稻芽,老屋门前的秧亩田,在下稻芽之前会被父亲用木锨平整的像一面镜子般光滑,下上稻芽后,秧芽田里的稻芽和虫子爬过的痕迹一起就会构成一副美丽的抽象派画。 有时父亲也会把布条拴在一根长长的木棍上,让放了学的我,坐在田边看着,不让家里那群鸡靠近,以免踩坏了那些秧芽。趁父亲不注意,我会脱了鞋去踩田里软软的泥,用小脚在这幅抽象派画上再加上一笔,秧田里的水有点凉,而露出水面的泥土却被太阳照的很暖,一脚踩上去,温软的泥就会从脚丫挤出来,脚底几粒稻芽扎的脚心直痒痒,到现在还能清楚的记得那种暖暖的感觉。 发现了我的淘气,父亲就会一改往日的温和,眉头紧锁把我从田里拉上来,拎着胳膊送回家,扔到母亲面前,然后一声不吭,转身去田里,把我踩出的脚印弄平。 母亲望着田边弯腰认真平着脚印的父亲,说:“亏得你的脚小,要知道,那一个脚印,就是一大把秧,就是一捆稻子。别小瞧了那几粒稻子,它不仅是全家人的口粮,它也是你的学费呀。” 等到妹妹也到了上学年龄,报名需要学名时,母亲望着梁上的燕子说“就叫燕吧,小燕子!”父亲,也望了一眼在屋里飞来飞去的小燕,说:“叫雁吧!大雁!”说完,拉过妹妹蹲在屋外,在满是尘土的地上一笔一划教妹妹写“雁”字。 长大后,才突然明白了父亲对秧芽的那份专著,还有对庄稼那种近乎图腾崇拜般的虔诚。在父亲心中,我和妹妹与秧芽一样托着他的希望。 父亲,平时不大爱说话,也不喜欢训斥我们,即便我们做了错事,他也只是提高了嗓门和我们讲该如何做人的道理。唯一能让父亲发怒的就是我们说不想上学了,不管什么理由,天塌下来都不行! 父亲有一把胡琴,但是记忆里好像没怎么见他拉过,或许他拉过只是那时还太小不记得了,但是却清楚的记得他点燃松香仔仔细细把松香油滴在琴筒上的那个动作,很小心很认真,就像手里拿的是一件艺术品。而绝大部分时间里,那把琴只是被挂在东屋墙上,在堆满犁耙铁锹诸多农具的屋里,墙上那把胡琴显得那么的与众不同,琴弦琴弓与琴身呈十字形挂那,总觉得它更像一只鸟,一只想要飞翔的鸟。 父亲很少表达对自己没能继续上学,没能当兵的遗憾,只有一次,那是在我第一年高考落榜,咬牙切齿发誓不再复读时,这时,父亲一边扛着粮食往小推车上送,一边说:“要不是你爹你奶走的早,上不了学当不了兵,我也不会是现在这样,不念书,你都对不起这些粮食!”说完推着车子去集上把粮卖了。 于是,手里攥着卖粮得来的钱,去了县城复读。 读大学时,妹妹读高中,大弟读初中,小弟读小学。同时有四个孩子上学,父亲再怎么忙碌辛苦,种的田也不够交学费了,于是农闲之余父亲便跟着建筑队走乡蹿村去干瓦匠活。听说,父亲干瓦匠活也和种庄稼一样出色,父亲砌的墙笔直,结实又漂亮。 就这样,两腿沾满泥浆的父亲用他那被砖块磨得长满老茧的双手,把我们姐弟几个一个个培养成人,送出村子,送向他没能到达的远方。 那天回家,母亲说:“自从你小弟走后,你伯每早看天的时间更长了。”“别到建筑队干活了,地也别种了,和我们一起过吧!”我和父母商量。“那怎么行!不种地吃什么?都不种地了,你们吃什么?”父亲一口回绝了。 现在,父亲仍然种着十亩地,农闲之余仍然跟着建筑队一帮壮汉出去干活,父亲砌墙累了的时候,也会站在脚手架上眺望着远方。 那里,曾经是父亲的梦想,如今,那里是父亲对儿女的牵挂。 站在家乡的父亲,更像是一株庄稼,根紧紧扎根泥土,穗子指着远方。 赞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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