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

塾生问:如何判断给员工的利润分配?

我继承了父亲创始的葡萄园,之后开了餐厅、西式点心店,扩大了业务规模。当初年销售额约八百万日元的买卖,大约20年的时间,销售额扩大至四亿日元,员工也有二十人左右。

公司借款也有很多,我提的这个问题可能会被塾长训斥。虽然不多,但公司目前有切实的利润产出,所以我想多少分一些给一直以来辛苦工作的员工。但是,我又想要扩充店铺数量,需要确保企业的内部留存,两者间的比重不知该如何衡量,颇感困扰。

同时,为了达成公司十亿日元的销售额目标,今后三年之内还需要再投资约三亿日元。资金来源不能全都依靠借款,所以,如果可能的话,约一亿日元我打算从公司的内部留存中出。

入塾前,经营对我而言,只要觉得有趣,做起来开心就好。在朋友的邀请下入塾,听到塾长说的“经营是经营者所持哲学的投射。如果经营只图有趣,那么也只能落得‘哈哈哈’的引人发笑的结果”后,我努力致力于改善企业的利润状况,力争对公司的员工负起责任。于是,上一年度结算,虽然不多,但也产出了利润,今年的利润率更是趋近10%。

公司就是这样一个情况。当下,我摸不清利润分配与内部留存间的衡量指标,对此感到很困扰。整体来说,我还是想要优先内部留存,以保证公司经营的安定,但同时也觉得抽出利润中的三成返还给员工也未尝不可。就此问题,希望能听听塾长您的想法。

Answer

塾长答:不要满足于微薄的利润

我平时常强调,无论是流通还是制造,“如果税前利润率达不到10%左右(销售额的一成),事业就做不下去”。您忠实地践行了这个思想,今年公司的税前利润率能达到10%,非常不错。但是,10%的税前利润是最低限度,绝不是终点。

以前在经营中只能产出个位数利润率的经营者,当利润率达到10%时,总会感觉赚了很多,像谋了暴利一样。但,您也知道,中小企业产出的利润,一半都要用来交税,留下来的只有50%。

所以我认为,对中小企业而言,所谓利润,只不过是以后涨薪的一个保障。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工资这个东西,大企业的话,退休的员工和新进的员工如果可以相抵,那么工资多少涨一点,整体的金额是没有多大变化的。但对您的公司而言,资历还比较浅,没有退休的人,所以涨工资马上会导致成本的上涨。

比如,一家人工成本占销售额40%的企业,每年工资都上涨5%的话,那么上涨这部分的成本每年就相当于销售额的2%。如果销售额和利润没什么变化,下一年的人工成本占销售额的比例就会上涨2%,而利润则会降至8%。这样一来,4、5年后,慢慢就没有利润了。也就是说,10%的税前利润,只是为了保证未来5年内能给员工发得起普遍行情水平的工资。

所以,如果您付给员工普遍行情水平的工资,奖金夏季、冬季各一次,也正常涨薪的话,就没有必要说产出了利润,然后就非得马上分配给员工了。

但是,您心怀关爱员工之心——“员工一路努力过来,才有了现在的经营成果,所以无论如何也想将利润的一部分返还给他们,让他们开心”——如果说一定要给出一个分配的指标,在保证税前利润率10%的前提下,可以将利润的10%,即销售额的1%作为特别奖金回馈给员工。

我这样说,您可能会觉得是不是有点太少了,然而并非如此。如果按您说的,把利润的三成,即销售额的3%给到员工的话,剩下的7%的利润中,除去税金后,留下来的净利润就只剩下3.5%(销售额占比)了。如此,给员工的特别奖金和利润的比率正好为3%:3.5%,基本可以相抵了。社会上称这种行为为“挥霍”。

接下来是内部留存。如果今后五亿日元的销售额,还有希望达成10%的利润率的话,税后就可以留下两千多万日元的利润,5年下来,就可以实现一亿日元的目标。并且,如果能像当下一样,保证企业持续增收的话,用不了5年,3年左右就可以确保一亿日元的内部留存。同时,不只是税后利润,加上原有设备折旧的钱,那么新设备投资所需的三亿日元中的一半左右也许都可以从自有资金中出了。

所以,对您来说,最重要的是今后即使销售额上涨,也要保持10%的税前利润率。这样的话,就可以将税前利润的10%作为奖金给到员工了。

俗话说“无利不成商”,这个世上不存在不赚钱的事业。不赚钱,是经营者的内心出了问题,因为他们从开始经营企业时就没想着要赚钱。

希望您不要满足于微薄的利润,继续拓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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